南方日報訊 (記者/劉冠南 實習生/徐鳴 李思文 通訊員/陳曉紅)2013年9月10日中午,廣州白雲區西槎路發生劇烈爆炸。目擊者稱數百米外都可以看到濃煙,爆炸現場一片狼藉。爆炸造成8人死亡、36人受傷。14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造成這起案件的責任人以及相關涉案人員共9人進行公開審理。據瞭解,該案庭審預計需持續兩天。
  事故源於倉儲煙花玩具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稱:被告人蔡富國原系廣州市白雲區西郊村增埗經濟合作社社長,是位於廣州市白雲區西槎路增寶街33號增寶倉庫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被告人蔡慧慈原系增寶倉庫的管理人員。被告人蔡慧慈代表增埗經濟合作社將增寶倉庫907倉、1204倉分別續租給廣州優柏樂鞋業公司、被告人範祖敏;被告人鄭河彬代表廣州優柏樂鞋業公司將907倉轉租給被告人範祖敏;被告人範祖敏又將907倉轉租給被告人黃繼雄。
  2013年8月,約旦國籍被告人艾德·哈馬德·艾倍德·拉卜罕·艾爾哈瑞尼(以下簡稱艾德)通過其翻譯呂萌(在事件中喪生)聯繫被告人範祖敏儲存爆炸物煙花、擊發帽。在此過程中層層轉租的被告人鄭河彬等未督促被告人範祖敏安全使用,放任該批爆炸物隨意儲存。被告人蔡富國、蔡慧慈對增寶倉庫庫區管理不善,放任該批爆炸物隨意進入庫區;未督促倉庫承租人安全使用。
  9名被告人被追究刑責
  之後,被告人艾德聯繫廣州市固為貨運有限公司業務員黃銳彬,由被告人黃銳彬聯繫貨運公司、報關中介後,將爆炸物報關、運輸出境。被告人丘苑強原系廣州市固為貨運有限公司總經理、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未嚴格履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職責,未督促業務員對委托運輸的貨物進行核對,導致被告人艾德、黃銳彬將煙花1500箱、擊發帽200箱偽裝成鞋子、石棉瓦報關、運輸出境及後來發生重大爆炸事故。
  2013年9月9日,被告人艾德聯繫被告人黃銳彬將剩餘的擊發帽800箱報關、運輸出境。被告人黃銳彬聯繫貨運公司、報關中介後,被告人艾德指使被害人呂萌帶貨車司機趙建平到增寶倉庫907倉裝貨。2013年9月10日12時許,被告人範祖敏組織搬運工人搬運上述爆炸物時發生爆炸,爆炸當量約為130公斤(TNT),導致薛運生等6名搬運工人,令在場人員趙建平、呂萌當場死亡及多名群眾受傷。
  被告人艾德知道發生爆炸後,即指使巴勒斯坦籍被告人奧德·夏卡萊哈(以下簡稱奧德)到廣州市人民北路環球廣場1204房的公司,將其存放於此的煙花、文件、手提電腦等財物取走。後被告人奧德將煙花拋棄;將文件、手提電腦藏匿;從被告人艾德賬戶上轉賬人民幣197000元到自己賬戶。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艾德、範祖敏非法儲存爆炸物,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儲存爆炸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黃銳彬非法運輸爆炸物,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運輸爆炸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鄭河彬、黃繼雄、蔡富國、黎慧慈、丘苑強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情節特別惡劣,應當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奧德幫助毀滅證據,情節嚴重,應當以幫助毀滅證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原標題:被告涉嫌非法儲存爆炸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u67puvcl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